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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院长职责 | ||||
浏览次数: 加入时间:2018-5-1 09:05:18 | ||||
学院院长是中医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主持本学院的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教师管理、行政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主持制定本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学生管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提交学校主管校长。 2.主持制定本学院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实施学校下达的各类教学计划并且督促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主持全学院的评教评学及課件评估工作。 4.主持制定本学院教学改革发展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 5.牵头组织制定推荐、选拔、培养、引进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计划并加以实施。 6.牵头组织全学院的各类学术活动。组织申报及监督管理本系教师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 7.牵头组织本学院各专业建设。 8.提出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协调和督促本学院各科室开展工作,完成各自职责。 9.负责对全学院教职工的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的奖惩、资金的使用等。 10.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中 医 学 院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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