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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院副院长职责
浏览次数:  加入时间:2024-5-1 09:02:42 

协助院长负责全院的教学、科学研究及开发、学科建设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教学、科研计划及开发、发展规模等活动。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协助制定本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行政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协助制定本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协助院长制定本教学改革发展计划和课程建设计划。

3.督促检查全教学计划、教学运行、教学质量、教学基本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等各环节工作的落实以及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

4.组织制定各专业(方向)的教学计划,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

5.主持全的教学大检查、教学经验交流、教师教学竞赛、学生技能竞赛等活动。

6.制定中医教学工作规程及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指标体系,负责全教学质量的检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学生教学信息的收集与管理工作。

7.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各类教材及辅助教学资料的编写工作。

8.协调组织本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并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本所承担的各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跟踪管理和检查。

9.院长因公出差期间,由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并协调和督促学院部各科室开展工作,完成各自职责。

10.督促和检查教学秘书做好日常的工作。

11.配合学校各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 医 学 院

                                 202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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