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动物实验中心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作者: 时间:2025-09-08 点击数:

项目概况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动物实验中心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办事处(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54号行署大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 9 16 14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3-202508-ZCHW1215

2. 项目名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动物实验中心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预算金额: 19.694 万元

5. 最高限价: 19.694 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动物实验中心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内完成,质保期:耗材1年,其他设备3年,兔笼的质保期为15年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0. 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2.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第一类医疗器械);

4.2代理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

4.3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无需提供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 9 9 日至2025年 9 11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办事处(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54号行署大院内)

3、方式:

获取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报名者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为委托人的持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_2025__9_ _16__14__30_(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荆州办事处开标室(荆州市荆州区荆东路54号行署大院内)。

3. 凡是获取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址: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 

联系方式:0716-802356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佳丽、郭栋、陈永祥、向美玲

 话:027-87272618/18772003615

电子邮箱:626872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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