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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工作实施方案
 

 
2017-06-20 08:40:31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荆州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荆职改办〔2017〕9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初评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正确的人才观为导向,以岗位设置要求为基础,以优化职称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完善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公信度,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作用,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熊泽金 陈 刚

成 员:向 阳 黄振元 刘帅保 张晓彬 刘立富

办公室主任:龚 健

办公室成员:胡友生 李 倩 潘彩霞 郑家翔 徐盛铖 鲍 羽

三、实施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且符合湖北省职改办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现在在岗、2017年即将退休人员申报,申报时需书面承诺,如任职资格取得时间在退休年龄之后,只发放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证书。

四、评审依据

按照2015年6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修订、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评评分标准》(简称《评分标准》)执行。根据市职改办文件精神,英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五、进程安排

⒈ 组织学习:2017年6月19日-6月20日,以系部、处室和附院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评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及省评审条件文件,并公示有关文件资料。

⒉ 个人申报: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6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行政楼404室郑家翔、鲍羽老师处。

⒊ 报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18:00,公示形式为纸质张贴,公示地点在行政楼一楼大厅。

⒋ 资格认定:认定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⒌ 认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3日18:00,公示形式为纸质张贴,公示地点在行政楼一楼大厅。

⒍ 校内初评:2017年6月24日-6月27日。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⒎ 初评反馈:2017年6月28日。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⒏ 材料展示:展示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展示地点在行政楼412会议室。

⒐ 专家评议:评议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⒑ 结果公示:2017年7月1日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形式为纸质张贴,公示地点在行政楼一楼大厅。

⒒ 推荐上报:根据职称评审部门时间要求上报。

以上安排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⒈ 组织学习: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强的工作,教职工关注度高,各系部、处室和附院要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实施方案》及省评审条件文件,确保人人参加学习、人人知晓政策。

⒉ 诚信申报: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上报资格,并给予连续3年不得申报晋升的处理。

⒊ 客观评价:实行“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⒋ 加强监督:如对参评材料和评审程序等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后,向组织人事处(电话:8023971)反映,以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附件:⒈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评评分标准》;

⒉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评工作流程》;

⒊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20号);

⒋ 《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18号);

5. 2017年湖北中医药高专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评材料清单及说明

(以上相关文件见组织人事处网站“职称评聘”专栏)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