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和《关于开展201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荆职改办〔2015〕10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以正确的人才观为导向,以岗位设置要求为基础,以优化职称结构、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为目的,通过完善评审制度,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公信度,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激励作用,为学校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人才工作环境。
办公室成员:胡友生 李 倩 潘彩霞 郑家翔 鲍 羽
学校在职在岗且符合湖北省职改办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允许2014年在岗、2015年当年退休人员申报,申报时需书面承诺,如评审通过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按照2015年6月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讨论修订、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级评审评分标准》(简称《评分标准》)执行。
⒈ 组织学习:2015年6月24日-6月25日,以系部、处室、附院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评分标准》和《实施方案》及省评审条件文件,并公示有关文件资料。
⒉ 个人申报: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6日-6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在行政楼302室潘彩霞、郑家翔老师处。
⒊ 报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18:00,公示形式为纸质张贴,公示地点在行政楼一楼大厅。
⒋ 资格认定:认定时间为2015年6月28日-6月29日。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⒌ 认定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9日18:00,公示形式为纸质张贴,公示地点在行政楼一楼大厅。
⒍ 个人自评:2015年6月30日17:00前(中午正常上班),申报人员需将自评结果交行政楼302室郑家翔老师处。
⒎ 校内初评:2015年7月1日-7月3日。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⒏ 初评反馈:2015年7月4日。由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完成。
⒐ 材料展示:展示时间为2015年7月6日,展示地点在行政楼511会议室。
⒑ 专家评议:评议时间为2015年7月7日,评议地点在行政楼506会议室。
⒒ 结果公示:2015年7月9日开始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形式为纸质张贴,公示地点在行政楼大厅。
⒈ 组织学习:职称评审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强,教职工关注度高的工作,各系部、处室和附院要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实施方案》及省评审条件有关文件,并使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系列文件专题学习记载表》(见附件5)做好记录。
⒉ 诚信申报:申报人员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取消其上报资格,并给予连续3年不得申报晋升的处理。
⒊ 客观评价:实行“谁主管、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管理责任制,保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⒋ 加强监督:如对参评材料和评审程序等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并署名后,向学校纪委办公室反映,以便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
附件:⒈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级评审评分标准》;
⒉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校内初级评审工作流程》;
⒊ 《湖北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20号);
⒋ 《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鄂职改办〔2013〕1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