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张雨晴)为进一步增强辅导员在心理危机方面的法律意识,提升应对心理危机的实操能力。12月12日中午,护理学院于教学楼 203 教室开展“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法律遵循”专题培训。护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张远芝,团总支书记杨晓琪,学生科长杨青,学工处事务中心主任郭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毛杨专职辅导员张慧、贺星宇、谭丽娜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心理健康中心刘路老师主持。

刘路老师以实际案例为依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关键条文展开深入剖析,尤其聚焦于和学生心理工作密切关联的条款进行详细解读。由此,辅导员们对法律要求有了透彻的理解,清晰知晓自己在工作里的权力与责任边界,在处理学生心理相关事务时依法行事的意识也得到了切实的强化。会议期间,刘路老师运用游戏互动、案例分享以及专业指导等多元方式,促使辅导员们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并优化解决问题的路径,他们应对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素养也因而得到了显著的提升。
此次培训不仅提升了辅导员对心理危机识别能力,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学生心理健康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和谐稳定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石。(编辑:谭丽娜)
(护理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