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中医专〔2021〕17号
各系: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下统称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和资金发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旺平
副组长:向 阳 沈莉兵
成 员:程 卫 段 雯 袁先雄 何国珍 杨敬博 张昌文
孙 洁 石劭红 林 涛 刘玲华 管建华 胡庆政
杜 威 管祥兵 张远芝 徐毅捷 李亚南 胡 晨
朱 俊 王 枫 杨 青 刘 红 郭丽君 乔 燕
刘 芸 各班级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处(团委),具体负责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审对象、条件及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大二以上(含大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条件:①获得学校优秀大学生及以上荣誉;②班级综合素质测评位次靠前;③积极参加学生自我管理和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考条件:①经扶贫部门确认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有家庭成员是低保对象)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确认的残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②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③积极参加学生组织和大型志愿服务(含无偿献血等)活动。④生活朴素。资助标准按国家政策发放,分为三个等次,即:一等(44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200元/年),分两个学期发放。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同一学年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获得奖学金的同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4.国家助学金在评审时,原则上优先资助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等特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的,要逐一进行说明,并填写国家助学金放弃表并签名。
三、评审依据
1.《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文件中《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
2.《省教育厅 财政厅 民政厅 人社厅 退役军人事务局 扶贫办 残联关于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教助〔2020〕1号);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4.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
5.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6.学校《关于表彰2020-2021学年先进班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鄂中医专〔2021〕16号);
7.校团委《关于表彰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鄂医专团〔2021〕6号);
8.学校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结果;
9.学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与《德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名额分配
根据各系在校学生人数(截至2021年10月18日)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临床学院、临床护理学院、母婴健康学院、第一临床学院、公安、松滋、钟祥及武汉等基地班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相应系分配。
五、工作安排
1.10月19日—10月24日,各系成立评审工作小组,制定工作细则,召开辅导员和学生干部会议,集中学习有关文件,布置相关工作。
2.10月24日—11月4日,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审,11月1日—3日班级公示(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及时 撤下),公示无异议后,将班级评审结果(电子excel档和纸质档)于11月4日前报系学生科。
3.11月4日—10日,各系对班级初评结果进行初审公示,并将结果(电子excel档和纸质档)于11月10日17:40前报学工处(团委)。
4.11月11日—17日,学工处(团委)对系初审结果汇总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
5.11月19日,学校将评审结果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6.11月30日前,完成奖助学金发放工作。原则上所有资金须通过农商银行卡发放。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加强指导,营造氛围,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初评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各班级要规范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工作认真负责的学生获得表彰和资助。
3.各学生要诚信申请。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对隐瞒事实、骗取奖助学金的学生,将取消其受奖助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奖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七、其它事项
1.各评审对象的相关材料(含申请审批表)以班级和系为单位交学工处(团委)留存备查。
2.本通知相关事项由学工处(团委)负责解释,相关政策和表格请上学校学工网学生奖助栏下载。
咨询电话:(0716)8023509 8023553
特此通知。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