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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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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须知(2024)
日期: 2024-10-12      信息来源:      点击数:

阅览室读者须知

1.凡本校教职工和学生读者均可凭本人借阅证进室阅览。

2.请读者自觉爱护室内各项设施、设备,严禁在阅览桌椅及墙面上雕刻、涂画,严禁在馆内张贴广告、海报以及发放传单,不得随意挪动室内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

3.请读者文明阅览,保持阅览安静、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在图书馆内吸烟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接打电话时请远离阅览区域

4.读者需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离开座位请将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离馆时请将所有个人物品及时带走

5.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如读者有违章行为,管理员有权做出适当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开架书库读者须知

1.图书馆流通书库实行开架阅览,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库自选图书,可就室阅览,亦可外借。

2.选书时,每次限取3册图书,阅后不借,请放置于书库入口阅后不借图书放置处或交于书库工作人员,切莫乱插、乱放图书,以保持图书排架整齐有序。

3.请读者爱惜书库内所有设备、设施,不得在阅览桌椅和墙壁上雕刻、涂画,不得在馆内张贴广告、海报以及发放传单,不得随意挪动书库内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

4.请读者自觉爱护图书,不得在书中随意涂写,不得污损、撕页或有意藏匿图书。阅览前如发现图书有涂画、污损、缺页等情况,请及时告知书库工作人员。如读者有涂画、撕毁、私藏图书等违章行为,工作人员将图书馆相关规定做出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5.读者自觉保持书库内安静、整洁不得在书库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得大声喧哗打闹,接打电话请远离阅览区域书库内走动步履要轻,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6.如需外借图书,请读者将所选图书带至一楼流通部外借处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离图书馆者将偷盗图书处理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   邮编:434020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7号(南区)  人民路4号(城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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