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省委第十巡视组于2021年6月15日开始,用1个半月左右时间,对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开展巡视。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视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能职责;重点监督检查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有关要求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按照巡视受理范围,直接向省委第十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 省委巡视组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巡视期间,联系方式如下: 值班电话:0716-8062399; 邮政信箱:荆州市A010号专用信箱; 电子信箱:hbswxsz10@163.com; 联系箱: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系部楼一楼设置联系箱; 接访地点:荆州市沙市区公园路12号晶崴国际大酒店一楼接访室(大厅有指示牌); 受理电话及接访时间:8:30—12:00,14:00—17:30 ; 信访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
中共湖北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1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