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中心资产会计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10-14 11:04:08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验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  按制度规定,在学校财务处的指导下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实验实训中心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核算办法,并依照学校财务管理要求,制订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目录;

第三条  及时处理好实验实训中心固定资产的购入、调出、报损、报废等工作,做好固定资产的管理,完善固定资产的资料,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率,熟悉其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和普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断改进管理办法保证实验实训中心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性;

第四条  掌握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确保信息资料真实、完整、为学校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审核依据。负责协助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完成上报省教育厅的报表报盘工作;

第五条  协助部门负责人完成实验实训中心新增资产的验收、入账以及账、物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  负责及时到学院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报废、报损、报失、调拨、上交等手续,做好账、卡、物处理,使账、卡、物保持一致;

第七条  每月定期与本单位财物处进行一次账物的核对,对核对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  负责监督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岗位人员调动时的资产交接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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