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向中心主任负责,协助综合科长全面开展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条 加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管理服务能力;
第三条 负责实践教学任务的收集、统计、下达与协调工作;
第四条 负责检查实践教学运行质量,包括:实验前的准备、实验中的
监控、实验后的清场和各类记录等;
第五条 负责实验设备与器材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 负责部门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统计上报实验设备信息报表;
第七条 负责各级各类竞赛、考试工作;
第八条 协助综合科长组织并实施听评课,收集学生与老师的反馈意见;
第九条 协助综合科长开展中心教科研活动及教科研项目申报、项目结
题及成果鉴定;
第十条 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