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负责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
第二条 领导并组织完成相应实验室实训教学工作任务 。
第三条 加强实验室的科学管理、贯彻、执行有关规章制度 。
第四条 制定各岗位责任制,负责对本中心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
第五条 负责本中心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工作 。
第六条 负责拟定本中心各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实验物品购置计划 。
第七条 按照学校绩效考核要求,完成本中心的绩效考评工作 。
第八条 负责本中心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好工作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第九条 定期检查 、总结实验室工作,开展评比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