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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的意见

教学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制订的教学工作指导性文件,是学校人才培养的总体方案,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为落实教育部对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的有关要求,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强化学生的技能培养,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教学计划制订工作,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2.遵循现代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贯彻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高专教育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高[20002号文件)的精神,从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出发,认真制订专业教学计划,以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职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3.树立以就业为导向,以学生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以诚信敬业为基础的教育教学理念,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构建优化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的课程和教学内容体系。

二、基本原则

1.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规范与特色的关系。教学计划的统一性体现在国家对专科人才培养目标的规范要求上,多样性则在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的变化和科技领域的发展态势的基础上,体现出各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反映出各专业的特色。

2.坚持素质教育的原则

在制订教学计划的过程中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综合提高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关系。注重素质教育,将素质教育的思想观念体现到人才培养计划之中,贯穿于培养过程的始终。建立注重素质教育,融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为一体的,富有时代特色、专科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3.体现整体优化,突出应用性、针对性的原则

教学计划的制订要充分体现整体优化的原则,科学地处理好理论与实践、基础与专业、必修与选修等方面的关系,实行灵活的课程设置,力求减少重复的课程,合并同类的课程。首先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其次,要处理好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关系,基础理论教学要以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第三,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

4.体现科学性的原则

制订教学计划既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又要符合学生心理发展的规律。在保证专业培养规格的前提下,还要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

5.贯彻产学研结合的原则

教学计划制订前要进行广泛的社会调研和充分的论证,要对本专业的职业岗位进行认真分析,确定本专业教育所对应的职业岗位能力,主动争取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订,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讨论和研究,突出高职高专教育的特色,体现社会经济发展和相关行业的实际需要。

三、总体框架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注意调整传统课程结构,保持以学科为中心,建立核心课程体系,实行必修课程、选修课程相结合,重点保证核心课程的教学时数,辅以交叉学科和新型学科的课程设置。

1.必修课由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组成。

(1)公共基础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形势政策课、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体育、劳动课、军事教育等,一般占本专业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

(2)专业基础课程既要包括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内容,又要包括相关专业的基本知识的内容,要注意与相关学科的交叉,一般占本专业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

(3)专业课程既要体现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又要体现专业自身的特点和办学特色,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减少学时比例,一般占本专业课内总学时的30%左右。

2.选修课

选修课由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组成。一般占专业总学时的10%左右。

公共选修课是跨专业、跨学科、扩大知识视野类的课程,主要指人文、社科、艺术、管理、体育、自然科学史类、职业技能类、重要的工具类等方面的课程。

专业选修课是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内容的延伸和补充,是关于学科领域或专业技术的基础理论、学科前沿的新技术、学科交叉知识等的课程。既要避免与基础课程重复,又要充分体现该方向培养目标的要求和特色。

()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培养和发展各种能力有重要作用,在教学计划中要对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筹划,形成系统化的实践教学体系。实践教学包括实验、实训、毕业实习以及其他课外实践活动等。课内实验应在课程设置中体现,医学类专业课程实践学时要求占该课程学时的20%40%;相关医学类专业课程要求占50%,少数课程可突破。生产实习集中安排,一般安排40周。社会实践可安排在假期,一般为2周。

()教学计划的编写格式

1.专业培养目标

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时,应结合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和本专业特点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表述。

2.专业培养要求

高职高专毕业生的基本要求有以下四点:①高职高专毕业生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懂得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②在具有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门知识的基础上,重点掌握从事本专业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③具备较快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岗位需要的实际工作能力;④具有创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全的体魄。制订专业教学计划时,应根据本专业的特点相应提出具体要求。

3.学制与入学程度

4.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

5.课程设置与基本要求

6.教学进程与时间分配

7.成绩考核与毕业考试

8.必要的说明

四、组织实施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计划的制订工作,要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开展调查研究,要切实地把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落实到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的改革中,认真制订教学计划。

2.各教学单位起草或修订的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统一收审,并组织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认真审议,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附表1  各学年教学安排与时间分配表(按周)

附表2  各类课程(环节)学时(按周)比例分布

附表3  课程设置教学进程表

附表1  各学年教学安排与时间分配表(按周)

学年

讲授、实验、实习

毕业

实习

考试

入学、毕业教育

军训和社会调查

假期

机动

总计

1

36

2

1

2

9

2

52

2

36

2

2

9

3

52

3

40

1

1

42

总计

72

40

4

2

4

18

6

146

附表2  各类课程(环节)学时(周数)比例分布

课程

(环节)

分类

     

(含课内实验、上机)

       

小 计

 

 

 

 

实 习

入学毕业教育

军 训社 会

调 查

小 计

学时

周数

40

2

4

46

比例(%)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