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是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组织课堂教学的基本教学文件。编写课程教案是教师落实教学大纲的要求,精心设计和组织好每一章节及每课时单元的授课内容和进程,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提高课堂质量和教学效果的重要教学环节。每一位任课教师在接受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授课之前必须认真编写所任课程的教案。
一、教案编写的基本要求
1.教案是教师以章节或课时(一般2学时)为单位编写的具体教学方案,应反映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态度、教学艺术及教学手段和方法。
2.编写教案应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在深入钻研教材和参阅有关教学资料、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每门课程的内容和特点及教师个人的教学风格编写。
3.编写教案的过程中要结合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和对本学科知识的认识,注重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差异性、变化性、逻辑性和艺术性,并体现教书育人的原则。
4.理论课、实训/实习课程教学均要编写教案。教师编写教案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的教案格式进行。
5.编写教案必须与授课计划相对应,在章节表述、学时安排、授课内容等方面与授课计划一致。
6.教案应根据学科的发展以及该学期任课的实际情况,进行一些必要的更新和修改。
二、教案的基本内容
教案的编写虽然因教师、学生、教学内容的不同应有差异性,不能强求一律,但有七项基本内容,必须在教案中体现,这七项内容是:
1.一般项目:主要包括授课教师、课程名称、专业名称、授课序次、授课类型、授课班级、授课时间、授课学时、采用教材、参考文献等;
2.教学目标与要求:既注重知识掌握、智力发展、技能形成,又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念,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课堂教学目标,并将目标即“教和学”的效果(或结果)用可观察、可测定的行为术语进行描述,如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哪些基本知识,培养哪些技能和能力,形成什么样的品质和观念等,以发挥教学目标导向、激励和标准的作用。
3.知识点、重点与难点:是指通过对教学大纲、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的研析,确定课程教学或课堂教学知识信息的总和及其重点、难点。重点是教学大纲要求掌握和熟悉的内容;难点一般是学生难于理解的内容。
4.教学媒体:包括实物、标本、挂图、模型、投影、幻灯、录像、CAI(计算机辅助教学)等。
5.教学方法:教师授课可采用多种方法,如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自学辅导法、练习法(习题或操作课)、案例法、读书指导法等等。既可以采用单一的教学方法,也可以是几种教学方法的综合运用。
6.教学过程设计:这是教案的主体部分,要根据教学目的,既设计出教学活动的逻辑程序,又划分出若干环节或步骤,如复习旧课、导入新课、重点和难点内容的讲解、提问、课堂讨论、作业布置及对本节课的归纳总结等,并考虑它们的时间分配、具体方法和辅助手段(教具及现代教学手段)的应用,相互间的衔接、过渡,以及板书的协调等,充分反应教师教学设计思想,体现教师的教学经验和风格。
7.教学后记:是指教师课后的心得体会,是教师对课程教学中知识的科学性和完整性,某个教学环节的设计,教学重、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应用,师生双边活动的设计,教学效果等课堂教学过程情况的总结与分析,为今后的教学提供经验和素材。
由于课程类别、教学内容、教师个人风格的差异,教师可以编写个性化的教案,但必须包含上述基本内容。
三、教案编写的参照程序
教案编写的步骤大致如下:
1.钻研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了解学生情况;
2.确定本次课的教学目标与要求,教学目标一般来说应包含知识教学、能力发展、思想素质三个方面;
3.确定本节课的主要知识点、重点和难点;
4.将课程内容及其结构与教学对象的认识结构有机对应,设计讲述策略,设计本次课教学全过程的程序;
5.准备好教学资源(即教学媒体)。
四、教案的表现形式
教案的表现形式可分为书面教案(手写教案与WORD等格式的打印教案)和电子教案(PPT、CAI、网络等形式制作的电子课件);多媒体课件不能代替授课教案。
五、教案的管理及使用要求
1.教案作为教学文件加以管理。
2.教师授课时应有教案,无教案者不准上课。
3.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开课前应初步完成全部教案,授课前由教研室主任审阅。教案检查合格后,教师可以授课;不合格教案必须重新修改,经认定合格后,教师方可授课。
4.各系部要定期检查教师教案,学校将随时抽查教师教案,对没有教案或教案不合格者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