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团队建设工作的实施,旨在通过建立教学团队的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学基层组织建设和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开发优质教学资源,推进教学队伍的老中青相结合,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建设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优秀教学团队,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
第二章 目标、原则与内容
第三条 学校教学团队建设目标:努力构建校、省和国家三级教学团队体系。到2020年,建设8-10个教学效果优秀、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团队结构稳定、专兼结合、具备良好发展潜力和双师结构的校级教学团队,努力使其中2-3个团队建设成为省级教学团队,1个建设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
第四条 教学团队建设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注重师德建设的原则。团队教师应当具备高尚的师德风范,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团队建设与教学基本建设相结合的原则。优秀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当紧密结合学校的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来开展,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围绕重点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来组建优秀教学团队。
3.教学与教研相结合的原则。教学团队的建设应当与教研工作紧密结合,采取措施激励教学水平高、专业技能高、学术造诣高的优秀教师进入教学团队,利用他们在学术和教学中的优势,发挥传、帮、带作用,使学生接受不同风格的学术熏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4.资源整合的原则。鼓励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高水平兼职教师加入教学团队,鼓励跨专业、跨校建设优秀教学团队,开展多种模式的教学改革实践,充分发挥校内和校外、专职和兼职的优质教学资源优势。
5.突出创新能力培养的原则。树立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质量观,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协调发展,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实践能力、自学能力、沟通能力、团队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6.团队水平整体提升的原则。落实教学团队的教师培养和梯队建设工作,提升教学团队的整体教学与科研水平,并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
第五条 教学团队建设主要内容
1.团队结构建设。根据学校教学单位的实际情况,以教学系(部)、教研室、实验实训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系列课程建设与专业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为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逐步把教学团队建设成相对稳定,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兼职相结合,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的教学基层组织。
2.带头人培养。通过团队建设,使带头人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先进的职业教育思想观念,在本行业的技术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能致力于本团队教学建设与改革,能坚持在第一线为学生授课,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果突出,成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教学名师。带头人培养是教学团队建设的关键。
3.增强育人成效。教学团队注重既教书、又育人,对学生进行积极向上的思想教育,在学风建设和学生日常管理中坚持从严要求,对学生思想道德培养取得成效,教学团队带动学生奋发向上,团队整体受到学生好评,团队辐射的班级和学生有良好的表现,无较大影响的违纪现象发生。
4.深化教学改革和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团队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重点,通过开展专业建设改革、课程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手段改革,构建有利于学校快速、持续发展的科学合理的专业结构和课程结构,鼓励团队教师积极参加校级、省部级乃至国家级教学改革项目,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不断提高团队教师教学和管理水平,大力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
5.参与教学基本建设。包括示范专业建设(含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通过参与教学基本建设,锻炼团队教师教学能力,提高教师素质,同时也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6.开展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
第三章 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教学团队申报基本条件
1.团队带头人应有高级职称,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担任团队核心课程主讲任务,教学效果优秀;熟悉本专业及课程体系的教育教学改革趋势,有明确的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思路,改革意识强,目标明确;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能指导本团队的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在本专业工作中已取得较大成绩,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或精品课程,或获得教学成果奖或教材奖;具有本专业领域内丰富的科研成果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在青年教师培养方面成绩显著,在国内专业教育教学方面具有一定影响。
2.团队规模原则在5-10人之间,其中一个教学团队中副高及以上职称人数不能少于30 %,兼职教师人数不少于30%,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
3.教学团队的整体教科研能力强,教学效果好。
第七条 学校每年4月份开展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第八条 教学团队带头人根据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向教务处推荐。
第九条 教务处汇总教学团队推荐资料,报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学校发文批准予以立项。
第四章 项目管理
第十条 教学团队建设实行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 立项建设的教学团队要制定团队建设任务和建设计划,系(部)论证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 校级教学团队实行滚动建设制,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第十三条 教务处作为校级教学团队管理职能部门,对教学团队建设实施目标管理。教学团队所在系(部)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团队建设期间,教务处将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对未能按要求建设的团队,予以警告,并限期一年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建设标准的,予以撤销。
第十五条 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需提交教学团队建设情况总结,教务处将依据团队建设任务书和《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团队评审指标体系》(见附件)对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和评审,对评审优秀和良好的团队确定为“校级教学团队”,并列入下一批教学团队建设计划。省级及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的申报推荐从校级优秀教学团队中产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工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团队建设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