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教材选用、订购、供应的规定
教材工作是教学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学习知识与技能的主要依据,教材的选用、供应关系到教学秩序的维护和教学质量的稳定。为了规范我校教材选用、认购、供应各环节的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材的选用
国家教育部对教材选用十分重视,在《高等学校教材工作规程(试行)》[(88)教材图字020号]中已经明确提出,各高等学校“要重视为本校开设的课程选用高质量的不同特色的教材。不得片面地强调提高学校教材的自编率。对于不具备自己编写高质量教材条件的课程,应积极选用外校编写的质量高的教材”。任课教师和有关部门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各种教材进行对比、论证、分析,好中选优。
教材选用的基本原则:
㈠ 所开课程教材的选用,必须以教学大纲和培养计划为依据,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学用书的选择应符合我校各教学层次的特点。
㈡ 选用教材必须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㈢ 选用教材的基本内容应该符合本门课在培养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内容的阐述遁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利于学生工作能力的培养和科学素质的提高。
㈣ 选用教材应该是文字准确、流畅,文字和符号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清晰、文图配合恬当。
㈤ 选用教材要尽量选择深受师生欢迎的、社会评价好、高质量的教材,在同类教材中,应首先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面向21世纪教学改革规划教材、获奖教材。坚决杜绝那种“抓来就用”的作法。各课程应尽量选用正式出版的教材,对采用讲义的课程教材严格控制限量印刷。具有相同要求的同一门课必须使用同一教材。
二、教材的订购
㈠ 列入学校培养计划的所有专业的课程教材一律由教材科统一负责订购、供应,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强行推销教材、参考书、习题集等,坚决杜绝盗版及质量低劣的教材流入课堂。
㈡ 每年分春、秋两季预订下年度教材,由教材科及时送发教学用书预订目录,教研室按培养计划经集体讨论后,提出所开课程教材的订购方案,经系部主管教学主任同意后,填写教材预订单送教材科汇总订购。征订目录以外的教材也应在每学期预订期内与教材科联系办理预订手续。教材订购的数量,一般为一届学生的用量。个别专业课为二届。
㈢ 教材一经预订,不得随便改变原计划,如须变更,须经教研室主任签字,系部主管领导批准,但由此积压教材的费用由批准部门支付。
如因个人责任造成的重订、错订,由当事人赔偿损失。
㈣ 教材科只负责教师学生教学用书的订购发行。
㈤ 为避免积压和浪费,凡已订购的教材要按计划使用完,否则不再订购新教材。
㈥ 临时改变培养计划、新增任务或漏订的教材,必须在开课前一个月到教材科办理订购手续,教材科应尽量保证及时订购供应。
三、教材的供应
㈠ 学生必须购买列入培养计划中所有必修课程的教材。其余课程的教材可采取自愿预订的方式购买。
㈡ 为了及时、准确地供应教材,任课教师在接到授课通知书后应在每学期放假前到教材科落实教材清况,以便无书时及时补订或调剂。
㈢ 任课教师可凭授课通知书在教材科免费领取任课教材一套,同类的教材,除因改版或主讲教师使用时间超过两届可重领外,一般不再重发。
㈣ 学生集体供书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因故需在第一周后集体购买和零售教材也可随时联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