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基础和中心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一项综合性教学基础建设。为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开展我校的课程建设工作,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创新型医学人才,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课程建设管理
1.课程建设的概念及主要内容
课程建设是在明确课程在专业教学计划中的作用和地位的基础上,对于决定各专业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基本规格的主干课程(即重点课程),按照统一的教育思想、统一的教学原则和统一的教学质量标准,遵循教学内部和外部的规律,确立一套课程实施标准和教学过程依据,实现课程教学的近期和远期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规格,提高教育质量。
课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课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建设、教学设备建设以及教学过程和教学活动的最优化组织等,课程建设必须在上述诸方面着力,以提高课程的整体教学质量。
2.课程建设的类型
凡是我校各专业主干必修课都将分期分批地作为重点课程进行建设,课程建设分两步进行,实行两级管理。第一步建成合格课程,第二步建成精品课程,其等级按照学校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评定。合格课程由系部管理,精品课程由教务处管理。
3.课程建设周期
为了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对需要建设的重点课程将分期分批进行建设,采取每两年申报、审批一次,每两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的方式进行。
4.课程建设实行三级负责制
由教务处作为校长代表,全面负责和组织课程建设规划的实施,负责课程建设管理,并具有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验收等职责。
主管教学的系部主任具体负责系级课程建设工作,全面负责系级课程建设实施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落实。
教研室主任和课程责任教师是课程建设的直接负责人,责任教师由系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共同协商选定。责任教师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有一定的教学经历和较强的责任感及事业心,由课程所在教研室负责人或其他具有高职称的教师担任。责任教师由教务处和系部共同批准,发放聘书,任期一般为二年,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具体负责课程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方案的实施,全面负责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②负责组织教学大纲的制订,审订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负责该课程的教材、教学文件、资料及教学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建设工作。
③定期深入课堂听课,有针对性地指导有关教师备课和开展其他教学活动。
④负责本门课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进行教学经验总结,推广教改成果。
5.择优申报省级及国家级精品课程
在校级精品课程的基础上,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二、课程建设的工作程序
课程建设工作分教师申报、系部初评、学校中期检查、学校评估验收及学校复评五个阶段进行。
1.教师申报
①申报工作在每年五月进行。
②申报条件:该课程在校内连续开设3轮以上;课程责任教师具有副高以上职称,10年以上的教学经历,丰富的教学经验,坚实的教学功底,深厚的教学体验,较高水平的科研能力;课程教学资料基础好,教学大纲、教案、习题集、实验指导书、参考文献目录、现场教学录像等能够上网。
③由课程责任教师向所在系部申报,填写《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
④只有合格课程才有资格参加精品课程建设申报。
2.系部初评
初评工作在每年六月进行。系部初评小组听取课程责任教师的报告,并予以审议,通过后立项建设。
3.学校中期检查
对进入学校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一年后进行中期评估检查,如果出现建设迟缓、教学事故、建设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将根据情况对课程责任教师、教研室主任及系部负责人追究相应责任。
4.学校评估验收
①课程建设期满,由课程责任教师提出申请,写出自评报告,提供有关考核原始材料,学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验收,提出精品课程、合格课程的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颁发证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②校内公认水平较高的课程经系部推荐,可直接申请参加评估验收。
5.学校复评
精品课程每两年接受复评一次。复评仍能达到标准者,继续保持校级精品课程称号,复评达不到标准,取消精品课程称号。
三、课程建设经费使用办法
学校设立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用于课程的基本建设。
1.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校级重点课程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图书资料、计算机软件的购置、CAI课件制作、少量急需(小额)的教学器材设备、调研费、教学研究及学术活动、购置或编制试题库和习题集所需的费用等。
课程建设经费不得用于购买奖品、礼品及非教学用品,不得用于个人学术著作或学术论文的资助出版,不得作为资金或酬金发放。
2.经费使用与管理
①课程建设经费使用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无计划开支。
②课程建设经费由教研室主任和责任教师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系部、教务处负责审核,经主管校长批准,实报实销。
③课程建设经费所购置的资料、图书、软件等一律归学校所有,并有专人登记保管;建设项目所取得的成果属集体所有。
四、奖励措施
1.课程建设经学校评估验收达标后,学校承认课程建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每门校级以上精品课程全年工作量为144学时×(0.5-2),责任教师按项目组成员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副高职称教师学时单值进行分配,并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2.获校级精品课程以上的课程责任教师,两年内其课时酬金提高10%。
3.凡获“精品课程”称号者,学校给予项目组相应的物质奖励,校级2000元,省级5000元,国家级10000元。
五、附则
1.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内 涵 及 标准 |
评价等级 |
A级 |
C级 |
A |
B |
C |
D |
A1
师
资
队
伍 |
B1
队
伍
结
构 |
C1
学历结构 |
该课程教师中无专科学历者,45岁以下的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助教进修班)者高于80% |
该课程教师中无专科学历者,45岁以下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含助教进修班)者达到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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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职称结构 |
该课程教师中高职称教师比例高于40% |
该课程教师中高职称教师比例达到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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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年龄结构 |
年龄结构合理,形成合理梯队 |
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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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骨干教师 |
该课程教师中有省级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
该课程教师中有校级学科带头人或学术骨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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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主
讲
教
师 |
C5
主讲教师结构 |
近三年内该课程的主讲教师中高职称教师达到或高于80% |
近三年内该课程高职称教师达到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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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高职称教师上课率 |
近三年内该课程高职称教师的上课率达到100% |
近三年内该课程高职称教师的上课率达到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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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师
资
培
养 |
C7
校内外继续教育 |
近三年内该课程教师70%以上参加过校内外的业务继续教育 |
近3年内该课程教师50%以上参加过校内外的业务继续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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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
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
45岁以下青年教师全部参加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
2002年7月1日后补充的青年教师全部参加过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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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教
学
条
件 |
B4
教
材
建
设 |
C9
课程教学大纲 |
有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新颖的教学大纲,并严格执行 |
有比较实用的教学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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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
教材选用 |
基础课、公共课选用教育部、省教育厅推荐的近4年来出版的教材,其它课程选用统编教材 |
选用统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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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
自编教学参考资料 |
学校现有与本课程密切相关的、丰富的教学参考资料,本课程教师编有内容新颖的教学参考资料 |
有基本适用的本课程的教学参考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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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教
学
手
段 |
C12
教学手段运用 |
全体教师均能使用电化教学设备,50%的教师能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 |
全体教师均能使用电化教学设备,20%-30%的教师能使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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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
教学设备 |
教学设备、教具先进配套,能满足教学需要 |
教学设备,教具基本配套,基本能满足教学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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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教
学
条
件 |
B5
教
学
手
段 |
C14
实验设备 |
有充足的、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并有设计性实验,实验设备保管好,利用率高 |
有基本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实验开出率达到90%,实验设备保管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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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教
学
场
所 |
C15
课程建设场所 |
有条件良好的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场所 |
有基本实用的课程建设和教学研究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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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
实习实践基地 |
有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相对固定的实习实践基地 |
有基本满足课程教学需要的实习实践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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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
学
状
态
与
质
量 |
B7
教
学
管
理 |
C17
教 风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从严治教,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无违法违纪行为 |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基本上能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无违法违纪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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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
教学文件实施 |
能严格执行,实施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校内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制发的各类教学管理文件,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教学日历、教案、教学总结等资料齐全。 |
能基本执行、实施各种教学管理文件,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和教学管理事故,教学日历、教案、教学总结等资料基本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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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
教学辅助环节 |
全体教师能认真对待答疑、辅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指导等教学辅助环节,并能根据教学需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效果好 |
全体教师基本上能较好完成答疑、辅导、批改作业、实验实习指导等教学辅助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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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
考试管理 |
能认真组织考试,考纪严明;有考场、考试分析报告,有近3年的试卷及试卷分析报告 |
能认真组织考试,考场纪律好:有近3年的试卷及试卷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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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教
学
改
革
与
研
究 |
C21
教学改革规划 |
有教学改革(含教育思想、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试等)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改革目标明确,改革措施得力 |
有基本可行的教学改革规划,改革措施可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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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
教学研究活动 |
每两周或定期进行一次教学研究活动,有活动计划和记录,效果明显 |
教学研究活动有规律,基本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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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
教学改革与研究效果 |
近三年中公开发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或科学总结达到人均1篇。有省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并已取得鉴定成果,在近两次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励中,获得过省级三等及以上奖励 |
近三年中公开发表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或科学总结达到人均0.5篇。有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并取得成果,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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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教
学
状
态
与
质
量 |
B9
科
学
研
究 |
C24
科研项目及成果 |
专业课:
有60%以上的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参加编写学术专著或统编教材。近三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人均2篇以上。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
有20%以上的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参加编写学术专著或统编教材。近三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人均1篇以上。 |
专业课:
有40%以上的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参加编写学术专著或统编教材。近三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人均1篇上。
公共课、专业基础课:
有10%以上的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参加编写学术专著或统编教材。近三年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人均0.5篇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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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
科学研究成果利用率 |
能充分地把自己的科学研究成果引入课程教学内容,并能积极吸纳先进的科研成果,更新教学内容 |
能较好地吸纳新的科研成果,更新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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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教
学
质
量 |
C26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近三年内达到优秀和良好的教师比例高于90%,无不合格者 |
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近三年内达到优秀和良好的教师比例高于75%,无不合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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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
学生反馈意见 |
在校生对该课程教学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百分比高于80% |
在校生对该课程教学表示满意和较满意的高于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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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
抽查成绩 |
近3届学生该课程的测试成绩符合正态分布,阅卷给分正常 |
近3届学生该课程的测试成绩、阅卷给分情况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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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特
色
项
目 |
B11
特
色
项
目 |
C29
特色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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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指标体系依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文件精神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课程建设评价方案》制定而成。
2.本指标体系的评价原则
(1)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改革、重在建设的原则;
(2)坚持条件、过程、效果评价三统一的原则;
(3)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兼顾的原则。
3.本指标体系分常规项目和特色项目两部分,常规项目包括一级指标3项,二级指标10项,三级指标28项,9项核心指标(黑体字)。针对每个三级指标,分出A、B、C、D四个质量等级。指标体系只给出A级和C级标准,实际评估时,介于A与C之间为B,达不到C级标准则为D。特色项目是指常规项目未能包括,但能反映课程建设特色、成绩,并在全校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项目。
4.评估等级
精品课程标准:(1)28项三级评估指标中,A≥22,C≤4,D≤2;(2)9项核心指标中,A≥7,C≤2,D=0;(3)有特色项目。
合格课程标准:(1) 28项三级评估指标中,D≤4;(2)9项核心指标中,D≤1。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表
课程名称: |
|
所属教研室: |
|
所属系部: |
|
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申请时间: |
|
教 务 处 制
二○○ 年 月 日
填 写 要求
一、请严格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各项。
二、申报表文本中外文名词第一次出现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次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三、请以word文档格式填写表中各栏目。
四、凡涉密内容不得填写,需要说明的,请在本表说明栏中注明。凡
有可能涉密和不宜大范围公开的内容,请在说明栏中注明。
一、课程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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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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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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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专业学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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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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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组教师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职称 |
学历、学位 |
何时何校
何专业毕业 |
承担项目中何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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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教材使用情况(教材类型是指①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②教育部推荐教材;③“九五”国家重点教材;④自编教材;⑤其它)
教材名称 |
主编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教材类型 |
使用专业 |
使用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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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课程组教师的主要教学与科研成果(教、科研立项及成果,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等)
五、课程建设项目预期成果(请对照校级精品课程建设标准填写)
六、实现本课程建设目标的基础和已有条件(参照评估指标体系陈述,包括近年来该课程已实现的教学改革与基本措施,学校对该课程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已创造的条件)。
七、课程建设项目建设计划(项目建设的内容、时间进度计划、经费使用计划、课程上网计划等,要求具体且切实可行)
八、审核推荐意见
由系部负责人审核推荐,并陈述保障措施: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九、审批意见
教务处初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教学工作指导
委员会评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