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是以反映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各处、系(部)、附属医院的教科研成果为主的综合性学术期刊。
投稿要求
1.来稿请附单位推荐信。稿件打印在A4纸上(按小4号,1.5倍行距排版),退修的稿件请按修改意见修改,并将修改稿打印件及其软盘一同交(寄)科研处。请自留底稿,退修时不附文稿,不采用时也只寄退稿单。
2.文稿的著作权,除《著作权法》另有规定外,属于作者。文责由作者自负。署名作者的人数和顺序由作者自定,请在来稿时告知第一作者的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联系。
3.投稿1个月后未收到稿件处理通知者,请向科研处查询。
4.依照《著作权法》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必要时可以进行部分内容的修改。作者若不允许修改,请在来稿时声明。
撰稿要求
1.文稿应论点明确、文字精练、资料可靠、书写规范:每篇论著、综述一般不超过4000字,技术方法一般不超过3000字,短篇论文一般不超过1500字。
2.文题及署名:应准确、简明,尽量不用副标题,中文题目一般不超过20字。题目中不用非公认的缩略语。作者以六名为限,置于题目下方。作者单位要写全称,单位名称后写上邮政编码,多位作者不同单位时请一一注明。
3.摘要及关键词:除短篇类文章外均需附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写明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应给出主要数据)、结论,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自我评述性语言,文字不超过200字。提供3~8个关键词,尽量选用MeSH《医学主题注释字顺表》中的词。
4.正文:正文中标题层次不要超过3级,各层次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级,如1,1.1,1.1.1,段内分叙用①……②……③……。能用简洁文字表达清楚的内容尽量不要用图和表,文字内容和图表内容不得重复。使用的缩略语在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全称。
5.图(照片)和表:以先见文字后见图、表为原则,图附于文后。表格一律采用“三线表”直接置于正文中,用阿拉伯数字标号。表题一般不超过15个字,置表上方。图以长(x轴)6CM,宽(y轴)4CM大小为宜。照片用原件或存在软盘中,注明染色方法及放大倍数,染色照片最好用彩照。图的位置在正文中注明。
6.统计学符号:按国家标准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规定书写,如:样本大小用小写“n”;概率用大写“P”;样本算术平均数用小写“x”,标准差用小写“s”;t检验用小写“t”;F检验用大写“F”;卡方检验用希文小写(x2);相关系数用小写“r”;自由度用小写“υ”(钮);上述号均用斜体。
7.参考文献:一般不超过10篇,并以近5年的为主,文献序号标在引用处文字末、句号前,加[]标于右上角。内部资料、个人通讯、报纸及未公开发表的文章不能作为参考引文,中文刊名应写全称。
如[期刊]:作者姓名(3名以内全部列出,各姓名间加逗号,4名以上则列前3名,后加“等”或“et al”).文题[J].刊名,年,卷(期):起页-止页.
[书籍]:作(编)者姓名.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社),年份.起页-止页.
投稿地址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荆州市南环路),邮编434020,电话:0716-8023546,E-mail:kyc4114343@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