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继续教育部是在校党委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校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培训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尤其是继续教育方面的各项政策、法规。提出学校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促进继续教育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形成面向农村基层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继续教育体系。
2、负责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招生、录取、注册、学籍管理及毕业办证工作。
3、负责各类培训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
4、负责继续教育相关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定实施及成绩管理。
5、与各级主管部门及校内外合作单位就继续教育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
6、负责校外教学站(点)的设立和相关管理工作。
上一条:2019年继续教育部自考相关工作流程图 下一条:继续教育部岗位职责
Copyright © 2007-2016 www.hbzyy.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南校区)行政楼213,继续教育学院电话:0716-8023548 Email:1007839289@qq.com 邮编:434020 鄂ICP备08005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