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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长江大学继续学院下半年自考生申报学士学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5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2023年11月办理毕业的自考本科学生。
(二)毕业论文(设计)审核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长江大学将请对论文进行审核,如论文不合格将取消学位授予资格)。
(三)学位外语水平达到标准: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或者CET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四)课程考试成绩达到标准(2023年10月考试之前):
1、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均已全部合格;
2、自学考试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二)电子申报材料
1、毕业论文材料
(1)毕业论文(设计)(准考证号命名Word格式),严格按照论文格式要求完成。
(2)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fj+准考证号命名WORD格式)
(3)论文查重报告(不得高于30%)(bg+准考证号命名PDF格式),论文查重报告只允许用万方、大雅、知网、维普四个查重软件,其它软件均视不合格。
2、学位申请材料
(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2)长江大学成人本科学位申请数据汇总表
(3)电子照片(文件命名: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像素要求:240*320,浅蓝色底,电子照片与申请本科毕业时上传的一致)。
(4)如用大学英语四、六级申请学位需上交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3、将毕业论文材料(电子)和学位申请材料(电子)打包发给向老师,为了便于材料的收集,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加入qq群:
特别提醒:未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或信息填写有误,将不予受理,请认真核对填写申报信息。
附件1:长江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附件2:长江大学成人本科学位申请数据汇总表
附件3:毕业论文(设计)格式
附件4: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格式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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