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受理范围
综合室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1. 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和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学校党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对处分处理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行为的申诉;
3. 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对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予受理的范围:
1. 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 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部门职责范围的;
3. 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
二、 注意事项
1. 检举、控告人应对所举报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告陷害他人。对借举报、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提倡实名举报,特别鼓励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对认定为实名举报的,优先处理。
三、 举报方式
请如实填写举报表中的各栏目,对违纪违法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件、起因、情节、结果、主要证据等要素填写明确。
举报电话:0716-8023545
举报邮箱:jianchazongheshi@hbzyy.edu.cn
接访地址: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南校区行政楼504办公室)
附件: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信访举报表